所谓的“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”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,其本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。党中央曾提出:“守公德,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恪守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理念,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,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。”
要把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理念深深融入党员干部的骨血里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这就需要他们在专注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党的理论的学习,用正确的理论和党规党纪充实头脑,提升个人综合素质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做合格的党员干部。
落实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关键得找准出发点与落脚点。党员干部必须从自身发力,以身作则当标杆。持续提升业务能力、深化思想认识,扎根基层,用脚步丈量民情。在服务群众时,细致入微,通过实实在在的走访,精准捕捉百姓急难愁盼。以高效简洁之法解决问题,为群众节省时间,真正把实事办到百姓心坎上。
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要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占位。党组织应该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,加强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引导,创新学习形式,引用真实案例进行神入剖析解读,祛除糟粕取其精华,从案例中吸取经验,为今后更好的为民服务积蓄力量。
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要求党和政府注重工作的全局性和急迫性,按照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急缓程度,拿出符合逻辑的解决方案。例如,在社区工作中,不同区域居住的居民面临的问题是大不相同的,因此,在日常工作中,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居民提供个性化的服务,无论采取何种工作方式,都是为了服务社会发展的大局,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。
面对群众提出的极难愁盼的问题,党员干部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自身权利并履行义务,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,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。党和政府在制定政策和为民服务的过程中,要充分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让老百姓能够真正享受到党的好政策带来的福利。同时,党员干部更要深入基层和一线,把从群众工作做到实处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“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”绝非口号,而是党员干部毕生践行的准则。党员干部当把此理念刻进灵魂,提升自我、贴近群众,于细微处察民生之痛,以高效之举解群众之忧。如此,方能不负人民重托,让群众尽享发展红利,共赴美好未来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小山街道办事处 孙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