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干部应该“干”字当头

“大道至简,实干为先”,党员干部既要积极肯干,又要踏实会干,应该时刻把“干”字铭记在心中,带头冲锋,走在前列,干到实处,把困难踩在脚下。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,办难事。

近年来,出现一些党员干部工作态度慵懒散漫,偷奸耍滑,在岗不在位,出工不出力的现象,导致工作执行不下去,政策落实不到位,问题不能解决等情况,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。因此,基层党员干部只有坚持“干”字当头,才能创造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。

“干”字的前提在于“既要想干愿意干积极干”。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拒绝拖沓散漫的工作态度,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一定要树立积极主动的意识,不能被迫服从式的做工作,而是要积极主动的把事情想在前面做在前面,要勇于担当,遇事不躲避,不推脱。同时,更要培养实干精神和担当意识,不能只动嘴皮子和笔杆子,而是要亲自到一线工作中去实践,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解决群众问题。

“干”字的关键在于“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”。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,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,与时俱进,拓宽自己的视野,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和工作方法,善于与群众沟通打交道,善于解决群众的问题,以群众满不满意、高不高兴作为干好一切工作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同时还要学会区分主次和轻重缓急,把事情计划组织好,提升办事效率,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;学会合理安排人员和分配工作任务,善于分权、放权,并搞好督促检查,注重过程与结果的平衡;注重创新思维方式,多动脑多思考,敢于创新,大胆实践,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
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立足岗位,把握时间和机遇,谋一方区域发展,感知百姓冷暖。以肯“干”体现担当,以会“干”体现能力,以“干”成体现落实。做为党员干部,无论何时何地,应不忘在本职岗位上把握时间,珍惜为民服务的机会,在本职岗位上散发光和热,实现人生的价值。

“水能载舟亦能覆舟”,党员干部应当坚持“干”字当头,为党分忧、为民解难,敢于直面困难和挑战,勇于解决急事难事棘手事,挺起宽肩膀、种好责任田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惠民道街道办事处 颜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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