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项规定如同一把高悬的利剑,持续涤荡着党内作风积弊,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标志。今年,各级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,将纪律要求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,推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,要把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到网格走访、民生服务中,多倾听群众诉求,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,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切实加强作风建设。
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。从八项规定出台到各项配套法规落地,每一项要求都直指作风顽疾。例如,针对“文山会海”问题,推动各级将会议数量压缩30%以上;针对“超标接待”现象,各地严格执行相应标准。“小切口”撬动“大治理”的实践,筑牢了党员干部们的纪律防线,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新力。
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,关系人心向背,关系党的生死存亡。多个案例警示我们,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必须以“钉钉子精神”常抓不懈。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,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学习、加强实践、加强党内生活锻炼。这对发扬党的优良作风,把党和人民事业推向前进,具有重要作用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、“严以修身、严以用权、严以律己,谋事要实、创业要实、做人要实”专题教育、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、党史学习教育、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、党纪学习教育等一系列党内集中教育,根据形势和任务的不同各有侧重,始终贯穿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这一鲜明要求。
无数鲜活事例证明,八项规定不仅是“紧箍咒”,更是“护身符”,它让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中找准定位,在担当作为中实现价值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,不断强化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,融入日常工作,抓在经常,确保党的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,为党组织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小山街道办事处 陈玥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