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《关于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〉的说明》指出,“坚持人民至上,从人民整体利益、根本利益、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”。这一原则不仅揭示了改革的价值取向,更彰显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。作为党员干部,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并践行这一原则,因为它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指南,也是我们赢得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关键所在。
“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”,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,是决定国家命运的根本力量。坚持人民至上,首先就要明确“是什么”。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,更是一种行动指南。它意味着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因此,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,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。
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、为中华民族谋复兴。党员干部只有坚守为民服务本色,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。正如古人所言:“得民心者得天下。”只有真正关心人民、了解人民、服务人民,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,推动国家繁荣富强。同时,人民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,是科学发展的主体。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,就是尊重历史规律,顺应时代潮流,推动社会进步。
那么,党员干部如何坚持人民至上呢?首先,要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。党员干部要走出办公室,走到田间地头、工厂车间、社区巷尾,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,心贴心沟通。要通过问政于民、问需于民、问计于民,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和迫切需求,为他们排忧解难、谋幸福。
其次,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。在制定政策、推动工作时,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。同时,要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,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。
最后,要多为人民着想。党员干部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,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。在工作中,要注重实效、注重创新,不断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服务方式和手段,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。
总之,“坚持人民至上”是党员干部的初心与使命。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,以实际行动践行这一原则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,推动国家繁荣富强、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不断向前发展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小山街道办事处 郑梦璐)